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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 返回首页 招标信息关于公布招投标异议受理渠道的通知

关于公布招投标异议受理渠道的通知

 

广大投标单位:

山东能源集团一直致力于打造程序规范、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环境,坚持敞开大门、开放平台、公开规则,高度重视投标单位的各类合理诉求。为进一步提高异议处理的质量和效率,现对异议流程进行优化,对异议实行提级处理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一、专受理

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设置异议受理办公室,作为招投标异议受理窗口,专人负责异议工作,畅通投标单位异议渠道。

二、受理渠道

1.网站递交: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(https://snzb.minegoods.com)首页异议专栏。


2.平台递交:山东能源集团投标客户端提交。


3.邮箱:snwzyycl@126.com

4.邮寄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777号12楼招投标异议受理办公室,邮编250014。

5.现场递交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777号12楼招投标异议受理办公室。

6.电话:15853168895,0531-62355382

电话受理时间:工作日8:30-11:30,13:30-17:00;其他方式受理不受时间限制。

三、运行时间

2025年1月1日起为试运行,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四、异议受理要求
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起异议时,应当提交异议函,异议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异议人的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;异议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;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;异议诉求;相关证明资料。异议人是法人的,异议函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;其他组织或个人发起异议的,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复印件。

提交材料出现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等情形的,异议受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受理。

五、相关说明

(一)异议实行统一管理。全部异议均统一归口到异议受理办公室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,由异议受理办公室牵头处理,必要时组织招标单位、相关专业部室、专家小组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

(二)提高异议回复效率。对于异议单位提报的异议,异议受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受理,并进行分办处理;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(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3日内)及时回复办理情况

(三)实行“信用异常名录”制度为保证招标项目正常开展,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、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、异议不符合事实无理取闹、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、未经异议受理办公室越级投诉或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的,将列入山东能源集团供应商信用异常名录”,禁止参与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活动,并在山东能源集团范围内进行通报。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委或司法机关处理。

 


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1227